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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供销社发展“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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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县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县供销社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打造为农服务平台,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一、“三位一体”创建情况

为加快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按照贵州省供销社系统“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创建管理办法,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平台,股金服务社为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在全县15个乡镇创建了“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8个,其中2016年1个,2017年3个,2018年4个。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选点创建,示范带动。在各乡镇辖区内选择符合创建要求、愿意合作、具有发展前景、有一定生产规模、产品特色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创建对象。2016年末,敦寨供销合作社经过精心筛选,认真比较,选择产品特色突出的锦屏县高杰山核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示范创建对象。锦屏县高杰山核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金100万元,有社员72人,其中贫困人口57人,党员3人,有山核桃基地3000亩,其中挂果面积350亩。在创建工作中,敦寨供销合作社组建了锦屏县供销社社员股金社敦寨分社,广泛发动社员入股,实施“三位一体”门面装修改造、山核桃产品布展、产品挂网、标识挂牌和工商登记等工作,还积极为锦屏县高杰山核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物质、技术、销售上提供全程服务。2017年,敦寨供销社优惠提供果树专用肥20吨用于山核桃挂果追肥,股金服务社调剂资金30万元给锦屏县高杰山核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山核桃青苗基地的扩建和育苗投入。通过积极创建,锦屏县高杰山核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物质、技术、销售等方面有了保障,群众(农户、贫困户和合作社)把闲散资金放入股金服务社,既可获得股息收入,需要用钱的社员又可从股金合作社调剂资金,形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生产经营,供销合作社负责农用物资、技术、销售服务,社员股金合作社负责调剂资金的良好合作状态。

(二)稳步推进,完善创建。在总结敦寨供销社创建“三位一体”的基础上,县供销社召开了“三位一体”创建会,对全系统的创建工作进行安排布置。2017年5月,平略供销合作社、启蒙供销合作社围绕当地较为特色的农产品,携手社员股金服务社、联系锦屏县恒兴紫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锦屏县新农人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创办了偶里乡、启蒙镇2个“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2018年,敦寨供销社联系锦屏县隆里乡状元郎草莓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敦寨供销社股金分社创建了隆里乡“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启蒙供销社联系锦屏县固本乡油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锦屏县江口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锦屏县供销社社员股金服务社,创建了固本乡“三位一体”新型基层合作社,平秋供销社联系锦屏县众丰林下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锦屏县供销社社员股金服务社,创建了平秋镇“三位一体”新型基层合作社,平秋供销合作社联系锦屏县黄门香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锦屏县社员股金服务社创建了彦洞乡“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

(三)助农增收,助推脱贫。围绕“有机锦屏”、脱贫攻坚战略目标,将“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脱贫攻坚行动结合起来,采取“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党建+供销社+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扶贫模式,发动贫困户入社入股,组织社员投工投劳,参与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农户、贫困户生产管理积极性。如锦屏县高杰山核桃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基地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为重点,多措并举,为繁荣当地经济、促进贫困户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该社成功完成“谭小黑”商标注册,对山核桃进行深加工,产品精包装设计,将产品挂入“云上锦屏”电商平台,走“线上线下”销售两条路,全年销售山核桃16吨,金额达80余万元,解决就业50人,其中贫困户30余人,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山核桃种植300亩。2017年,该社山核桃产值达120余万元,解决就业80余人,其中贫困人口60余人,进一步带动了周边乡(镇)、村山核桃产业发展,辐射带动贫困户50户168人脱贫致富。由于在脱贫攻坚中成效突出,敦寨供销社创建的 “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获得了2017年度省级“三位一体”示范社称号,获得省供销社“以奖代补”资金12万元。

经统计, 8个“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服务范围辐射8个乡镇86个行政村。注册资金582.5万元,流转土地4000亩,种植小香桔800亩,山核桃1000余亩,山油茶100亩,茶叶210亩,草莓100亩,养殖基地240亩。年产值1500万元,入社社员485户,带动贫困户273户,实现脱贫致富1052人。同时,各基层供销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供应化肥200吨、农药1000公斤,股金服务社调剂生产扶持资金300万元,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线上线下销售产品150吨,发挥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功能,带动了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入市场,提高了组织化程度,解决了农特产品“卖难”“最后一公里”问题,助力“锦货出山”和脱贫攻坚行动,提高了农民收入,搭建起了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实践证明,“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途径。

(四)完善机构,发挥合作。“三位一体”建设中,按照“农有、农治、农享”原则,各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服务社都建立了《章程》、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选举了理事会、监融会机构负责人。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切实保障,充分发挥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五)打造新平台,实现新整合。通过“三位一体”创建,把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农民合作社的生产优势、股金社的资金优势,现代电子商务优势,以及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技术优势等,整合到“三位一体”中来,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物流、电商等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规范化指导、农技推广、农产品展销、信用担保、农民培训、农村电商孵化等系列化、一站式服务,成为当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贴心管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资金。在资金支持上,省供销社只对全省每个县给一个创建指标,州供销社和县财政没有安排预算资金支持。

(二)管理粗放。由于没有资金支持,有的基层供销社联系几个专业合作社,挂个标识牌,照几张相,搞点申报材料了事,没有完全按照省供销社的创建管理办法和创建标准进行创建,没钱对门面进行改造装修、配置电脑、连接互联网、产品展销展示,没有很好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三)选点较难。在选择创建对象上,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供销社创建“三位一体”的政策、发展方向不了解、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表示加入可以,你们供销社能给我多少资金等等理由,尽管多次上门做工作,收效甚微。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三位一体”创建,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对于新时代破解“三农”发展难题、引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作用。锦党发〔2017〕24号文件指出,各级供销社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社员股金服务社、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发展,建设“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使传统的基层供销社具备生产、流通、电商、金融等多种服务功能。为此,我们要加强对“三位一体”创建工作的领导,强化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有效整合三大系统、三重服务功能、三级合作体系,实现大组织大平台与小组织小农户的有机结合,为社员、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走向市场、走向现代化开辟新的空间,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社员更多分享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助力脱贫攻坚。

(二)抓好管建,发挥作用。“三位一体”的本质是整合乡村要素资源,打造为农综合服务平台,有效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和要素合理配置,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今后将进一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有机锦屏”目标,管理好、指导好、发挥好、维护好已建成的8个“三位一体”外,还要在剩余的空白乡镇建设“三位一体”7个,实现全县所有乡镇全覆盖,构建适应我县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努力为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三)争取资金支持。政策、资金支持是创建“三位一体”的关键要素。建议省、州供销社对各县申报创建的“三位一体”采取“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县财政对建成的每个“三位一体”给予10至20万元的资金补助。

                                                                     (锦屏县供销社 姚本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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